辦理過組合貸款後,再申請住房貸款必定會有所影響,具體影響有以下幾點:
① 對首二套的認定的影響:
以後再購買房屋,不管是選擇純商貸、純公積金貸款還是組合貸款,因為已有壹次住房貸款記錄且名下有房,所以再購房屋被認定為二套房。
② 對純公積金貸款的影響:
如果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再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就將無法辦理,只有等貸款還清了,才能再購房。
③ 對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的影響:
因為再購房屋被認定為二套房,所以相應的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等都將依照二套房的標準執行,相對於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和最高貸款額等都會有所降低,借款人的還款壓力也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