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請人向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由大學生創業園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初審;
2、審核。對初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及金額,由人事局會同財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產業導向、企業規模、就業人數、註冊資本和利稅等要素對申請商業貸款貼息對象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核定貼息金額;
3、公示。經評審通過的商業貸款貼息對象和貼息金額由人事局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核準。經公示後無異議的,由人事局下發核準通知書;
5、撥付。根據相關部門核準通知書,財政局在貼息對象提供付息憑證後從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專項資金中撥付資助資金。
6、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請材料
《大學生創業資助(商業貸款貼息)申請表》 壹式3份 另備電子文檔
《大學生創業企業人員情況表》 1份
《大學生企業申請創業資助資金情況表》 1份
法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學生證) 復印件各1份
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復印件各1份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復印件1份
貸款合同 復印件1份
公司章程 復印件1份
技術合作協議、專利證書、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等 復印件各1份 若無可不提交
相關的獲獎證書等 復印件各1份
導師或風投、創投機構及相關企業推薦書等 復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