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僅僅是為了避免起訴和催收,那麽即使與銀行協商後,仍然無法履行還款,所有努力都是徒勞的,還是回到催收和訴訟的問題上。我們有沒有在已經完全喪失還款能力的前提下思考過談判的最終目的?我們為什麽要談判?談判的目的只是為了避免訴訟。還是不收藏?協商成功後,如何履行妳的債務償還義務。如果妳不能履行還款義務,妳將如何面對處理訴訟的問題?這三個問題在任何方面都是矛盾的,但大多數借款人應該思考它們,因為這是談判能給妳帶來的真正意義。如果妳真的完全沒有還款能力,談判並不是妳面前最重要的事情。因此,許多人失業或長期沒有收入。妳面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專註於自己的工作並增加收入,或者提升自己的價值。
面試幾家公司,因為借款人必須知道他們手裏沒有錢。他們可以和別人談論什麽?妳的誠意在哪裏?銀行的目的也是需要妳還款。不要把銀行當成慈善機構,壹再失信於銀行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影響。越是這個時候,妳越應該專註於妳的工作和如何提高妳的個人賺錢能力,而不是每天想著妳會被銀行起訴多久以及催收何時會上門。這不會解決妳眼前的困境,只會增加妳的麻煩。
4.妳應該更加關註妳的工作,提高妳的能力,而不是每天數著妳的手指,想著妳會被起訴多久。這不會解決困境,只會增加妳的煩惱。請記住,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需要的是錢,而不是自己無力的解釋,努力賺錢,這是解決欠款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