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沒有區別:
農村信用社與村鎮銀行同屬壹個系統,由農村信用社聯合會管理。
信用社是農業銀行和村鎮銀行的前身。當信用社資產規模達到壹定標準後,可以重組為農業銀行和商業銀行。對客戶而言,信用社和村鎮銀行本質上是以社區為基礎,服務於當地人民銀行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是指農村信用社。農業商業銀行(原農村信用社)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合作金融組織的主要形式。
中國農業商業銀行是壹家獨立的法人實體。依法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負全部責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推進農村信用社向現代企業轉型,發揮信用社支農主力軍作用,是中國金融工作會議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指地方金融機構。
擴展資料:
農商銀行的機構特點: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百度百科-農村信用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