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債券期限為65,438+0年、2年、3年、5年、7年和65,438+00年,由各地綜合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回收周期和債券市場情況合理確定,但7年期和65,438+00年期債券總發行規模不得超過專項債券年度發行規模的50%。
2020年地方政府債券本息兌付辦法由各交易場所或登記結算機構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執行。目前,廣東、四川、河南等省均要求:不晚於專項債券還本付息日前5個工作日,通過指定網站公布還本付息事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政府債券還本付息;不晚於還本付息日前兩個工作日,將本息資金劃入國債登記公司設立的賬戶;國債登記公司應當在還本付息日前第二個工作日結束前,將證券交易所市場債券的還本付息資金劃入證券登記公司賬戶。國債登記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應當按時撥付還本付息資金,確保還本付息日還本付息資金足額劃入所有債券持有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