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務院確定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2.戶籍人口654.38+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654.38+065.438+000元;
3.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住房專項附加扣除的適用條件:
1.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適用於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的納稅人;
2.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適用於以個人住房貸款在國內購買首套住房的納稅人;
3 .住房貸款貼息對象包括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
4.房屋租賃費用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5.納稅人只能享受壹次首套房貸利息抵扣。
綜上所述,住房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取決於本市戶籍人口和國務院的確定,分為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三個檔次。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發生的住房租賃費用,可按以下標準扣除: (壹)扣除標準為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二)除第壹款所列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戶籍人口不超過654.38+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納稅人配偶在納稅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