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天內持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申請貸款(貸款申請應直接向所在學校相關部門提出,銀行不直接受理學生個人貸款申請);
2.接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3.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如實填寫。
4.學校根據學生的困難和國家確定的貸款額度,對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送經辦銀行審批後,銀行與學生簽訂貸款合同;
5.對於部分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提供擔保的學生,可以申請貧困生貸款。學校報學生貸款管理部門審批後,經辦銀行按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生源地助學貸款壹般指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政府補貼,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壹定的風險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時還款,畢業後分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貸款形式主要有四種: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向學生發放無息貸款;壹般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征得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努力學習,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經學校批準;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