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新員工,單位從員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為員工辦理新開戶手續。
新轉出單位的職工已在原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應將原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新單位賬戶繼續繳存,不得重復開立個人賬戶;職工在原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新單位在調入當月為職工辦理新開戶手續。
單位為職工開立個人賬戶的,應當在開立個人賬戶的同時辦理聯名卡關聯。辦理聯名卡關聯的要求是:壹、聯名卡必須是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發行的壹級借記卡,可以是本地卡,也可以是異地卡;員工可以選擇五家銀行範圍內任意壹家銀行的銀行卡作為聯名卡。二是員工可以使用現有銀行卡進行關聯,也可以申請新的銀行卡進行關聯;員工申請新卡的,單位或員工本人可在聯名發卡銀行範圍內選擇銀行並辦卡,發卡銀行根據銀行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發放銀行卡。
二、受理地點
1.主城區:工、農、中、建、交行公積金辦理網點;
2.遠郊區縣: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第三,完成的時限
馬上做。
四。程序
1.單位經辦人從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或在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領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開戶申請表》;
2.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確定開戶職工的工資基數和匯款金額,采集開戶職工的銀行卡額度和卡號,並按照填表要求認真填寫上述表格;
3、單位填寫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申請表,連同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
4.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在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後,打印重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加蓋業務章後交回單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