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成功後,只要將回執交給學校,學校就會根據回執碼錄入助學貸款信息,然後扣除相應金額的學費和住宿費。
國家助學貸款主要有四種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向學生發放無息貸款;壹般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壹般來說,貧困家庭的學生需要通過所在學校向當地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壹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
學校相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銀行負責學生貸款申請的最終審批。
還款方式:畢業前,學生壹次性還清或分期還清;畢業後,學生可以看著自己的流動資金來償還貸款;試用期滿後,畢業生在二至五年內逐月從工資中扣除;畢業生所在單位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還貸;對於已借款的學生,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學校紀律被學校開除、責令退學或學生自願退學的,學生家長應負責歸還全部借款。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的還款計劃。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銀行申請調整還款計劃。助學貸款本息的償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壹次或多次提前還款。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的,除應付利息外,經辦銀行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4年以上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還款期限相應縮短。兩年寬限期是針對在校學生和畢業後的學生。寬限期結束後,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