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中國人民銀行率先在衡陽設立中國人民銀行第二支行,揭開了衡陽銀行業的新篇章。
1949 10 6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第二支行在衡陽成立,設營業部,江東、江西兩個辦事處,轄衡陽、衡山、常寧、耒陽、安仁、茶陵、陵縣、攸縣等八個縣支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能,辦理存款。
195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通令撤銷第二支行,轉中南。4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在衡陽成立衡陽地區辦事處和衡陽支行,由地區辦事處主任和衡陽支行行長兼任。11年6月,特區辦事處更名為“中國人民銀行衡陽中心支行”。
5438+0952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衡陽中心支行並入衡陽人民銀行,5438+010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湘南營業管理處成立,轄衡陽、郴州、零陵等27個縣(市)支行。
1954年7月,撤銷中國人民銀行湘南營業管理部,恢復衡陽特區中心支行、衡陽人民銀行。
1969,衡陽區中心支行變更為“中國人民銀行衡陽區中心支行”。
1983年8月,衡陽地區與衡陽人民銀行合並為衡陽人民銀行。
1985 65438+10月1,衡陽人民銀行更名為“中國人民銀行衡陽分行”,為央行二級分行。
從65438到0994,根據國務院轉變職能的決定,人民銀行衡陽分行轉向宏觀調控、金融監管和監測。
從65438到0999,中國人民銀行衡陽分行改為“中國人民銀行衡陽中心支行”,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