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1,采用實際成本法核算。
采購的原材料驗收入庫後: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貨幣資金等。
如果是小規模的:
借:原材料
貸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付票據/其他貨幣資金等。
2、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貨款已付,材料驗收入庫(貨款+到貨)。
按實際成本計入材料采購:
借方:材料采購(借方,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稅金必須按實際情況計算)
貸款: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
根據計劃成本定價的原材料收入: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
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
貸款:材料采購
反之亦然(貸方儲蓄);
貨款已付,但材料尚未驗收入庫(貨款+貨物未到)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貨款未支付,材料已驗收入庫(未付款+到貨)。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等。
同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款: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
貸款:材料采購
反之亦然(經濟不景氣)
材料已經入庫,但是發票和賬單還沒有收到。在月末,應根據預計的計劃成本對它們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