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般來說,職業放貸人不構成犯罪,但《條例》中也有規定,只要有犯罪嫌疑,就可能構成犯罪,並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法律暫時沒有處罰,也就是說高利貸不是犯罪。但是,以放貸為目的,從金融機構套取信貸資金,高息貸給他人。如果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就構成高息放貸罪,此時就要判刑了。非法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聯方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八十六條* *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聯方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聯方的範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相關金融法律法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