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位為員工繳納。
(1)月繳存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月平均工資的規定:根據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2)繳存比例: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範圍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存款上限和下限:
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7625元,月繳存額上限為4230元;
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72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72元。
2、靈活就業人員工資
(1)繳存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繳存比例:2018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
(3)存款上限和下限:
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0770元,月繳存額上限為2154元;
最低月繳存基數為2150元,最低月繳存額為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