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客戶經理知道借款人的情況。
2.評估公司評估財產價值。
3.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4.把財產抵押給銀行。
5.銀行貸款給借款人。
二。借款人的條件:
借款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有合法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建、大修房屋的合同、協議及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不低於所購商品房總價或評估值(以較低者為準)5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商品房的首付款;
5.以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以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擔保人;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房地產抵押貸款向借款人提供資料:
1,身份證(夫妻雙方)
2.戶口本(個人和配偶)
3.結婚證書
4.房產證
四。貸款百分比
1,三年70%
2.五年內60%
3.十年後50%
4.十五年40%。
(十五年後,人只能走了)
聯系電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