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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之前存入銀行的錢到期支取時是否要說明來源和用途?

妳不需要解釋錢的來源,只需要解釋用錢做什麽就可以了。

65438+10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規範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

文件中規定:2022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將加大對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的管控力度,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進行盡職調查。為自然人客戶辦理單筆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65,438美元+0,000元人民幣的現金存取業務時,應識別和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和登記資金的來源或用途。

優先試點:

早在2020年6月10日,央行發布的《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規定,當年7月起,登記超過65438+萬元的個人存取款,先行實施試點。

率先在河北、浙江、深圳試點,意味著這個政策已經有了試點,然後再推廣。這次唯壹不同的是,存取款限額下調至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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