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向經辦銀行申請貸款並提交相關材料;
貸款審批經辦銀行;
貸款批準後,借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銀行發放貸款;
借款人按時足額償還貸款;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持相關材料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
經營單位為個人的,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產權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
借款人的收入證明和借款人近六個月的銀行流水;
借款人及配偶的信用報告。
經營主體為企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家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財務報表(均須加蓋公章);
企業近三個月能夠證明的公開流量或其他收入來源的信息;
近三個月在經營場所繳納的電話費或水電費清單,或者其他可以協助證明經營狀況的材料;
公司營業場所租賃合同應加蓋公章。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壹百八十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建築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
建設用地使用權;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和產品;
建造中的建築物、船只和飛機;
交通工具;
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可以抵押的財產屬於不動產。對於動產,壹般設定質押擔保方式,物權法另有規定。
參考資料:
個人抵押貸款-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