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規定,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戶型選擇、租金和公租房租賃補貼上予以適當照顧。選擇實物配租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房,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核定租金;選擇租賃補貼的,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發放租賃補貼。
同時,《意見》明確,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優惠政策。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面向三孩家庭出租的,按不高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的85%確定租金。
此外,《意見》還提出,鼓勵對符合***有產權住房保障條件的三孩家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有產權住房。
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