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浙江省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
浙江省公積金貸款額度規定:浙江省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54.38+0萬元。其中,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貸款並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54.38+0萬元。個人繳存公積金並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的具體可貸額度將根據公積金繳存情況和中心規定的最高可貸額度標準、所購房屋狀況和價格、個人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等綜合確定。
2.浙江省公積金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我提醒妳,浙江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
1.申請人向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貸款;
2 .公積金管理局貸款受理;
3.合格貸款的批準;
4.合同簽訂;
5.貸款審查;
6.貸款發放。
三。與公積金貸款有關的政策
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的職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對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計算。
3.住房公積金貸款面向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互認和轉移,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其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主要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機構擔保等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