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流程:
1,應用。借款人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並如實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如:個人身份證、借款人結婚證、申請人及配偶收入證明、合法購房合同原件、申請人及配偶印章等。
2.第壹次審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的資格、貸款金額、期限等。初步審查通過後,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查評估通知書》;
3.評價。在收到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書後,申請人將帶著通知書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擬購買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如果是保障房,沒必要評價;
4.復習。在拿到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後,申請人將帶著鑒定報告和初審材料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復核繳費。審查通過的,管理中心將出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書》。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裝修或大修自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0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