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必備條件:
1.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
2.當前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狀態顯示為正常;
3.申請人購(建)的住房不屬於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所購(建)房屋在肇慶市行政區域內;
5.申請人必須是所購(建)房屋的所有人或所有人;
6.按照我市規定的首付比例支付首次購房首付的20%。有壹套20%(已結清貸款),壹套30%(未結清貸款)。
7 .按規定向我市提供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
(二)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我市公積金存貸比(即“個貸率”)在90%以內;
2.貸款對象限於在我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不含未在本市繳存公積金的職工);
3.申請人家庭(指夫妻雙方)必須結清首筆公積金貸款;
4.限購買普通住房;
註:普通住房標準為建築面積144㎡以內或套內面積120㎡。
5.貸款利率上浮10%。
註: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公積金,只有壹方婚前申請過公積金貸款,婚後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是二次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