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老婆以老公名字買房的第壹套。計算界定當事人是否為首套住房,以當事人家庭為單位。家庭名下無房的,視為家庭首套房。首套房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買家18周歲以上;
(2)買的房子是90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
(3)沒有以買受人名義單獨或與他人購買的房屋,按照房改政策與父母購買的房屋除外,因繼承或拆遷安置取得的房屋除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2.買房什麽情況下算首套房?
1.全款購買的首套房如果是公寓,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然後再買商品房的時候,還是屬於首套房;
2.如果我名下有壹套房產,但房屋位置屬於外地,且從未使用過貸款,那麽我在本地購買第壹套房屋時,算作首套房;
3.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名下有壹套房子,那麽當子女成年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買房,並把自己的名字從父母的房產證上去掉,這樣購買的房子就被視為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