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壹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第壹條
(壹)金融機構的法定準備金存款和超額準備金存款按日計息,按季結息,計息期間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
(二)郵政匯兌資金在人民銀行貸方余額執行超額準備金利率,按日計息,按季結息,計息期間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