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大額不良貸款監管的通知》第壹條
(壹)建立雙向臺賬
建立銀行監管部門與銀行之間的雙向臺賬制度;
壹是銀監會相關監管部門根據“客戶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對單戶貸款余額超過5000萬元、不良率超過50%的大客戶貸款設立臺賬。各銀監局逐戶跟蹤轄內賬戶,持續監控大額不良貸款變化、清收處置、資產保全等。,並督促銀行做好核銷工作。對於低於上述標準的大額貸款,銀監局應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建立臺賬管理。
㈤報告制度
各銀行總行應每半年向銀監會報送大額不良貸款臺賬。包括:客戶和不良貸款變化情況、清收處置方案和具體措施、實施效果、監管意見落實情況等。各銀監局應每半年向銀監會報告臺賬變化情況。包括:大額不良貸款的變化趨勢及原因、客戶構成變化、清收處置計劃進展、存在的問題及其他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