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駐戶口或本市藍印戶口;
3)在申請貸款前六個月正常連續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
4)至少首付房款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6)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且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如果想支取公積金,也是可以的,只要滿足條件就行。
支取公積金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