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貸款申請之日起往前推移計算,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
2、所購房子(不含別墅、排屋、集體土地性質、公寓、寫字樓、車庫、商業性質)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名下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3、申請人及配偶無在貸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獲得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未超過2次(2018年6月1日前的,統壹計算為1次貸款次數);
4、夫妻雙方具有良好的個人信用,且購房所需自付款項已並投入使用;
5、在本市市區和各縣(市)範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體位置已 確切 ,有關手續齊全、有效;
6、申請人為產權人或產權***有人,且夫妻任意壹方為就所購房產申請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產無抵押。
離職後,溫州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
答:在離職辦理賬戶封存滿六個月後,在浙裏辦APP上,可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為由,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
職工離職後多久可以辦理提取業務?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的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
浙裏辦辦理公積金提取流程
打開?浙裏辦?APP,點擊首頁?公積金?模塊或者在搜索框填寫?住房公積金?進入公積金頁面,點擊?添加賬號?即可添加個人名下公積金賬戶,點擊?公積金提取?根據頁面提示辦理您的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