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欺騙手段獲得的,就涉嫌詐騙罪。
如果是代為保管的,就涉嫌侵占罪。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幹問題的解釋》
壹、根據《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和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 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 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