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 *產黨目前沒有統壹的黨員證,黨員身份的證明靠體制內的介紹信、入黨申請書等證件,靠體制外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來證明黨員身份。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地區,都出現過地區黨證、黨員證或會費證。為適應流動黨員管理和服務的需要,中共中央組織部制作並頒發了《中國* * *生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為了管理的需要,壹些地方自行印制黨員證。《黨員證》作為黨員身份的證明,由專人專用,並加蓋黨委公章,備案。黨員應認真對待,妥善保管,不得塗改、抵押或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組織申報補辦。黨員退黨或被開除黨籍,由其所在支部收回上交,上級黨委負責登記,偷工減料銷毀。黨員參加組織活動、交納黨費、民主評議等事項,各支部都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如實填寫,以備組織檢查。黨員可以憑證件參加基層黨組織生活。
黨員證是黨員交納黨費、參加組織活動和進行民主評議的憑證。各支部要嚴格按照黨費繳納標準,堅持按月繳納、壹月填報,不允許季度或半年突擊填報。要認真如實填寫支付金額和支付時間,並加蓋收款人印章,以便組織檢查;黨員外出和流動,可憑證件參加當地黨組織的活動。黨員證自2006年6月5438+00開始使用,使用期限為五年,應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