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可以提前還款的。但是還款的時候,需要自備現金,並且每次償還金額不得低於10000元,主借款人攜帶身份證和借款合同到還款銀行辦理並簽定借款補充合同。
最後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夫妻雙方攜帶各自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存卡、結婚證、借款合同先到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辦理轉帳手續。辦妥轉帳後,再到貸款委托銀行辦理結清手續。
壹.部分提前還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采用自由還款方式,因此貸款人可以通過調整月還款額的方式實現提前部分還款。
二.全部提前還款。
1、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貸款經辦部門申請辦理。
2、在非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償還。
公積金貸款還款壹年以上(有的地方規定6個月)後,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另外貸款合同中也有約定。提前還款可以部分提前、也可以是全部提前。
辦理的話,攜帶:貸款合同、最後壹期的銀行還款回單、本人身份證,貸款申請就行。提前部分還款後,本金余額減少,銀行要重新計算月還款額或還款期限,如果還款期限不變,重新計算後,月還款額減少。 提前還款時,銀行要收取壹定的補償金(違約金),壹般是提前還款金額壹個月的利息。但是目前很多銀行是不需要收納違約金的。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