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建行如何辦理公積金貸款?有什麽流程?
辦理流程
1、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由建設銀行負責受理後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批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選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須在建
3、抵押登記和保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求記、合同公證及住房保險等手續。
4、支用款項。建設銀行按借款合同約定,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入售房人售房款專用賬戶或其他指定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設銀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貸款本息。
6、合同變更。合同執建設銀行或住房資金管理部門、提前還款等申請,經審核同人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7、貸款結清。建設銀行為借款人出具“貸款結清證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記證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等手續。
積金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按時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
4、有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最低額度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證人;
6、符合當地住房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