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2)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3)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已購住房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或意向書。
(5)有能力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
(六)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7)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嚴格審查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實現抵質押的可行性。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能夠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