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資的過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賣雙方和律師事務所簽訂了轉抵押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受人支付房價30%的首付款(按照成交價和評估價較低的原則,壹年內免評估,以原購房價格為準)。
4.賣方貸款銀行書面同意壹次性提前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金本息及還款賬號)。
5.買受人根據上述文件和個人信用文件(貸款申請書、律師初審、銀行審核)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抵押貸款。
6.賣方實際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銀行審核通過後放款,轉賬給賣方銀行。
8.賣方收到貨款後,與原貸款銀行解除借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辦理過戶,抵押給買方貸款銀行。買方貸款銀行將向賣方支付30%的首付。
抵押貸款需要什麽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保證所購房屋總價20%以上的自籌資金用於支付所購房屋首付款;
4.以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以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購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托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