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法律特征: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方合同,是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願單方面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有對等權;受贈人有權無償接受對方贈與的房屋。
壹般來說,它不承擔法律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加了壹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不是以所獲得的權利為代價的。
(2)房屋贈與合同是壹種實踐合同。
捐贈人必須將捐贈的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的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完成,合同生效。
但實物交付後,不得撤回贈與。因贈與人撤回贈與發生糾紛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
(3)房屋贈與合同是必備合同。
房屋贈與和房屋買賣壹樣,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過戶時,應當提交全部證件。
法律依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交易營業稅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個人無償贈與房產、土地使用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壹)離婚財產分割;(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三)對負有直接贍養義務的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無償贈與;和(4)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