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公積金利率為3.33%,5-30年的公積金利率為3.87%。
商業(抵押)貸款的利率為1-5年期為4.03%,5-30年期為4.16%。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基礎,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私人住房、集資建房、危房和拆遷住房以及公共住房。貸款金額:
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計算公式為:貸款職工月繳存住房公積金金額÷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壹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壹般有上限。
貸款期限:最長30年。貸款利率:
(1).2008年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貸款年利率由現行的3.51%調整為3.33%;五年期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2月22日(含2月22日)之前受理並簽署的貸款執行調整前利率,2008年2月22日之後受理並簽署的貸款執行調整後利率。2008年6月23日+2009年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償還貸款,自438年6月65日+2009年10月65日起按上述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