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收入是屬於損益類的科目,當期期末余額,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無余額。壹般情況下,借貸方常見會計分錄如下:收到營業外收入時,發生在貸方: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年末(月末)結轉收入時,將其結轉至本年利潤中,發生在借方: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營業外收入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並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
1營業外收入的借方貸方表示的意思: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企業轉讓固定資產時,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收到雙方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最後結轉清理損益,若轉出價款高於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2)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貸方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
3)確認的政府補助利得,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等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