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業務的定義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通常的會計準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的表外業務分為兩類:壹是或有債權/債務,這也被成為是狹義的表外業務,包括1、貸款承諾 2、擔保 3、金融衍生工具如期權、互換,遠期合約之類 4、投資銀行業務如證券代理、證券包銷和分銷、黃金交易等;二是金融服務類,信托與咨詢服務、支付與結算、代理人服務 、與貸款有關的服務如辛迪加貸款代理、進出口服務如代理行服務,貿易報單,出口保險業務。
原因無非就那麽幾個:1、規避資本管制,增加利潤,因為巴塞爾協議對資本結構和各類資產的風險權數做了統壹的規定,而表外業務對資本要求很低。這對擴大業務規模很有利。2、轉移和分散風險,目前世界主要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度,匯率經常性的變動使得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和外匯頭寸管理困難重重,同時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存款來源也不穩定,銀行面臨資金缺口擴大,流動性風險增大,而表外業務如期權,期貨和互換都可以起到分散風險和轉移風險的功能,銀行面臨匯率波動可以進行套期保值等投資手段。3、成本低,風險相對較小。這個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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