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信用卡。
欠款金額太高,想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就每月還最低
但,這樣也會產生大量的利息和滯納金以及復利
或主動與銀行聯系進行協商。將受騙相關證據拿給銀行看
盡量,爭取到自己能接受範圍內的分期數。
有錢,就先解決卡欠款。
小貸,可以暫時放壹放。
別想著什麽躲避、跑路的問題。
妳要是被網上通緝了,妳能跑哪去?
現在,幹什麽不用身份證?都要用到的
要有,不還卡欠款。妳真的會坐牢的。
多張卡,都有欠款。而且,金額又那麽高。
妳連緩刑或監外執行都撈不到。只能蹲苦窯。
再說說小貸。
既然,妳已經報警,立案了,(立案是有回執的)
那在開庭的時候,妳可以將相關的證據,遞交給法院。
這樣,不會以詐騙罪對妳進行刑事責任追加的。
要是好壹點的話。利息和罰金也會給妳停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