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置換以房換房政策就是壹種改變居住環境的方式,並且在置換的過程中,買賣雙方是壹種雙向的服務,即在置換的嫁衣進行時同時進行銷售。房屋置換的稅費政策,根據發條的規定,交換價格相等的可以免征契稅,以房換房除契稅外,還需要繳納度低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非,印花稅,毒地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等稅費,且稅費均由賣方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