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幫助別人貸款的註意事項
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不涉及刑事責任。
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自己本人的名字,但只要本人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本人無關。
根據相關法律法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如果是已經簽名或按手印,那自己就是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為妳所用,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幫別人的貸款風險是很大的,如果什麽都是妳簽字的話,那麽妳就會承擔起所有的還款義務,在法律上跟別人壹點關系都沒有,因此,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怎麽辦?只有妳自己幫著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壹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