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貸款到期沒有償還的,法院可強制執行,對於確無財產可執行的,可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所以說即使壹個貸款人進了監獄之後,無法還款的話,那麽借貸人還是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可以拍賣貸款人的財產來充當還款。
也就是說即使進了監獄,這筆錢還是要還的,不可能因為妳進了監獄之後,這筆貸款就不用還了,沒有這種事情。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壹)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壹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壹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