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是指債權人(或貸款人)將資金使用權轉讓給債務人(或借款人)的金融行為。
信貸資金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吸收股份、存款、發行債券、股票、借貸資金和經營積累等方式發放貸款所使用的資金。
擔保貸款可分為擔保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由第三方以擔保法規定的擔保形式發放的貸款,承諾借款人按約定承擔壹般擔保責任或連帶責任。全縣農村信用社只能發放連帶責任保證貸款。
申請擔保貸款,應當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資信和償債能力進行審查,並簽訂擔保合同;
抵押貸款是指根據《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在辦理抵押貸款時,應處理好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性和流動性以及抵押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