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1)已在管理中心各城區營業部開戶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
(2)繳存人在業務部門辦理了純公積金貸款,目前正常還款。
(3)具體要求
如客戶已婚,且夫妻雙方均在我管理中心城市業務部繳費或客戶配偶在縣管理部繳費,則要求夫妻雙方同時辦理約定取款委托。
委托人已婚,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在其他管理中心繳存的,由申請人另行辦理約定提取委托。
客戶已婚,配偶在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存款的,暫不受理該筆貸款的約定提款申請,按正常提款方式在櫃臺辦理。
二、搬運地點
具體辦理地點和電話: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第三,處理材料
客戶(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委托人已婚且夫妻雙方同時辦理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步驟1:提交材料
第二步: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簽訂約定提取協議。
第三步:商定具體的轉賬月份。
五、溫馨提示
當客戶的工作單位、婚姻狀況、聯系方式、聯名卡等。變更的,應當在轉移日前壹個月向管理中心申請變更(填寫《同意提取變更表》)。
委托人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在轉讓日前至少壹個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解除協議提取申請書》)。
在約定支取協議終止前,客戶及配偶不能在服務網點櫃臺辦理還款支取和撤銷支取業務。
以上材料來自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