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到,為進壹步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基本住房需求,調整蕪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政策。
《通知》顯示,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申請首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單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40萬元,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為55萬元。
按照原政策,單身人士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3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
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家庭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通知》明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人最高貸款額度由25萬元調整為35萬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
《通知》指出,享受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農行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暫不調整,部分D級人才可參照此政策。
此外,蕪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首付比例、貸款計算標準、具體貸款額度等政策暫不調整。
根據《通知》,新規自2022年5月1日起實施,以購房網簽合同簽訂日期為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