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常的情況下,貸款不還不會直接連累家人,但有可能間接連累家人。
1、如果大家貸款不還,金融機構肯定會安排工作人員進行貸款催收。壹般來說,電話、短信、上門等催收手段是肯定免不了的。在金融機構催收貸款的過程中,大家以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必然會受到幹擾。
2、有壹些貸款機構,會在借款人貸款不還的情況下,給借款人的家人和朋友打電話。這樣,家人和朋友的正常工作、生活都會受到影響。
3、如果金融機構將借款人告上法庭,那麽法院就很有可能把大家列入到失信人員名單當中。子女不可以上高收費學校。
4、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在催要貸款的過程中雙方可能會爆發肢體沖突,家人的人身安全很有可能遭受威脅。壹旦家人受傷,後果就十分嚴重了。
5、夫妻雙方的征信是互相影響的,如果壹方貸款不還,另壹方以後想申請房貸、車貸、經營貸款就十分困難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壹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