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在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已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
2、自有資金支付購房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3、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4、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5、未發生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全部還清該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6、目前未使用公積金相應賬戶償還購房貸款;
7、本次貸款前動用普通專戶存款或借用養老補充賬戶和特別賬戶基金購房的,已由其本人住房賬戶、普通專戶存儲額或現金補足社會保險(公積金)實際繳費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應計存款額;
8、根據需要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地點
員工在繳存地辦理。
(三)住房買受人規定
***同買受人僅為第壹買受人的配偶及直系親屬。
(四)貸款年限
購買新建普通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購買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借款申請人的借款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齡上延長5年。
借款申請人的申請期限短於規定最長期限的,貸款期限以申請期限為準。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長年限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五)貸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