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銀行在我省實施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內外普通高校錄取新生及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讀但未申請其他國家助學貸款的甘肅籍貧困生,均可到縣教育局申請貸款。
此項貸款的主要條件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專科、高職、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我省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入學前戶籍、其家長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家庭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
貸款程序為:借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及聯系方式,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在讀生憑學生證及高校出具的未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向設在縣教育局的縣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縣資助管理中心審查合格後,與申請借款學生及***同借款人簽訂合同;借款學生攜帶合同到學校報到,學校將蓋章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資助管理中心;省資助管理中心將各縣匯報的借款合同和回執,統壹報送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進行審批;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審批匯總後,將貸款資金劃至省資助中心專戶,然後經代辦銀行及借款人個人賬戶最終劃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賬戶。據悉,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承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負擔。
大致就是這樣,如果不清楚可以去問問學校團委老師,因為這些老師知道的比較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