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如果妳是未成年人,妳必須有妳的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能正常完成學業。
3.確實存在經濟困難的現象,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
4.是所在學校認可的。
擴展數據:
銀行學生貸款處理流程
1,申請。
需要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並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返回中國銀行。
2.學校進行初審。
學校將首先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同時,它將根據今年自己的貸款金額和比例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初步審查。由於貸款額度有限,並不是所有的貧困學生都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3.中國銀行批準。
中國銀行收到學校提交的貸款合同和借據後,進行重新審查,然後為批準的貸款簽署正式合同,並將簽署的貸款合同交付給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和借條後,將歸還借款人妥善保管。
4.簽合同。
貸款申請通過後,學校將根據中國銀行提供的貸款學生花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貸款合同和借條的工作,並提交給中國銀行。
5.發放貸款。
學校將協助銀行為每個借款人申請借記卡或活期存折。
6.償還貸款。
學生離校前,學校將組織其到中國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學生畢業後應按中國銀行規定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