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公積金貸款 - 不收錢怎麽提前寫收條?

不收錢怎麽提前寫收條?

收到錢之前不能給對方開收據。收據是收到錢時出具的壹種證明。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指由財政部門印制並加蓋財政票據監制章的收付憑證,用於行政性收入,即不征稅業務。壹般不用發票的時候要用收據。這是壹份重要的原始文件。

寫收條有什麽註意事項?

1.收據必須壹式兩份,總金額為大寫,加蓋單位財務章和經辦人印章;

2、對填寫錯誤的收據,應保持完整,不得擅自銷毀;

3.禁止塗改、撕毀、轉讓、出借、開拆、買賣或者拆解使用憑證;

4.禁止偽造或私刻收據專用章和監制章;

5.每張收據使用後,經辦人必須在封面上填寫總金額、起止號碼,加蓋印章,交本單位財務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 上一篇:維修基金用完要補繳嗎
  • 下一篇:北京金鼎盛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