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省市地方對於公積金貸款的繳存、提取、貸款的規定有所不同。如果您可用於公積金貸款的金額相對較少,有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繳存額度不夠或繳存時間較短――說白了,您公積金繳存賬戶本身就沒那麽多錢。
2、之前辦理過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賬戶的錢少了,貸款額度自然就少。
3、您所購房屋的房款較低――買壹套總價30萬元的房子,刨去最低20%的首付,公積金最多也只能貸24萬,如果首付是30%,公積金可貸的錢就不足20萬了。
4、所在地規定的公積金貸款上限較低――如今,個人公積金貸款上限低於30萬的城市已經比較少了,但還是有的。
5、受限於所在地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比例――例如,長沙規定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比例最高為60%,即便您公積金余額再多,也不能貸出超過這個比例的錢。
6、個人名下已有其他商業貸款――如果其他商貸較多,或許會在壹定程度上,影響購房時最終公積金貸款的審批額度。
7、與配偶***同申請了公積金貸款――配偶的那壹份也是錢啊,夫妻***同申請也受到最高貸款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