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申請貸款前必須連續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以上,且繼續正常繳存。
(二)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六)申請時沒有未還清的住房貸款,也沒有其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債務。
(七)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或協議。
(八)有購買自住住房費用總額的30%以上(具體比例以審批部門要求為準)自籌資金,並以此作為購建自住住房的首期付款。
(九)同意按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方式進行抵押、質押和其他形式的擔保。
(十)借款申請人戶籍屬外地的,需有本市常住戶籍人員作擔保,且擔保人須符合本條第(壹)至(六)項條件。保證人須提供書面擔保文書。
(十壹)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還需去房交所和公積金中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