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的,按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當月或契稅完稅證日期職工本人及配偶賬戶內余額提取,且不超過購房款總額。壹套住房只能提取壹次。
2、正常還貸、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清貸款的,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原則上不應超過借款人當年償還的貸款本息額,若職工本人及配偶在還款期間有連續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金額。
3、大病提取的,按照病歷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取,但不應超過職工實際支付的醫療費金額。
4、職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累計不可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房租。職工及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可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房租。
全額提取
條件: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人員
2、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員的繼承人
3、失業、下崗人員
4、離、退休人員
5、非本市戶口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6、非本省戶口的職工調動到外省工作
7、出境定居人員